道路路灯终端控制柜控制器设计功能要求

道路路灯控制柜控制方式说明

  1. 路灯控制柜提供4档位控制模式开关,提供“自动”、“强关”、“强开”、“备用”四个档位;
    1) 通常情况下,控制柜控制模式开关切换到“自动”,路灯控制柜接受区域控制器的自动控制;
    2) 在现场维修、应急情况下,切换到“强关”,实现对路灯回路的强制关闭,这时区域控制器的任何开关操作与实际回路开关无关;
    3) 现场抢修工作人员,也可在区域控制器故障的情况下,切换到“强开”,执行对路灯的人工强制开启;这时区域控制器的任何开关操作与实际回路开关无关;
    4) 控制模式开关,提供了一个备用控制档位,可预留该应急其他方式的控制用;
  2. 路灯自动控制:
    1) 对于路灯控制状态切换时,需通过DI检测交流接触器的信号反馈以及中间继电器的信号反馈;
    2) 针对不同的控制状态,应同步与采集到的路灯进出线电参数数据进行复核;
  3. 路灯柜控制指示:
    1) 对于控制取电,给出了控制用电源回路有无电指示灯XD0;
    2) 路灯控制主交流接触器开关状态指示XD1,用于清晰地指示当前的路灯回路的供电状态;
  4. 针对路灯柜门的开关进行检测,由于存在前后二扇门,因此,根据门磁开关的特征决定报警的设置方式:
    1) 如果门关闭时为常闭,则二个门磁开关进行串联布设;
    2) 如果门关闭时为常开,则二个门磁开关应进行并联连接;本项目中,门关闭时采用常闭设计,二个门磁开关采用串联布设。

路灯终端控制器设计要求

  1. 终端控制器设计具备如下的功能要求:
    1) 路灯运行数据监测(电流、电压、有功功率、功率因数、漏电流监测等运行数据和路灯运行过程中的状态数据);
    2) 路灯按需自主节能控制(开、关、调光、初始调光值)和上级设备或者平台的应急实时控制(开、关、调光);
    3) 路灯杆安全监测(杆电压动态监测、漏电动态报警和自动切断供电)
    4) 防雷模块监测(动态监测外部防雷模块的开关量状态,失效报警)
    5) 路灯漏电监测(动态全实时漏电监测、漏电时自动切断电源)
    6) 现场设备和监测状态指示(灯具状态、通信状态、故障状态等)
    7) 灯具的照度监测功能
    8) 提供RS485通用数据接口,可扩展实现BDS/GPS定位功能;
  2. 终端控制器设计具备如下的技术要求:
    1) 采用电力线载波通信方式实现与区域控制器的集中器模块双向通信;
    2) 终端控制器自身功耗小于3W,自身的故障应不影响路灯的正常运行;
    3) 终端控制器与路灯区域控制器通信响应时间小于3s。
    4) 满足《新区道路照明设施技术导则》中物联网设备的技术要求以及上海市《道路照明设施监控系统技术规程》的技术要求。

区域控制器设计要求

  1. 区域控制器具备如下的功能要求:
    1) 采用高性能要求的模块化方式设计区域控制器:包括内含上传通信模块(4G)的主管理器、路灯控制回路的控制
    模块、路灯箱进出线电缆的电参数检测模块、实时管理路灯终端控制器的集中器模块和电缆断线报警主控模块等。
    各模块要求能独立工作,任何一个模块包括主模块的故障不影响其他模块的正常工作;
    2) 路灯控制回路的控制模块要求具备独立的运行能力,路灯回路控制需通过中间继电器执行对交流接触器的控制,
    控制反馈时需同时监测中间继电器和交流接触器的状态;具备BDS/GPS校时模块;回路状态切换时需主动上报开
    关切换事件;出现异常时应主动报警;
    3) 路灯箱进出线电缆的电参数检测模块具备1进4出三相电电参数的采集能力;
    4) 终端控制集中器模块要求实现对终端控制器的管理,可配置终端控制器的运行参数,实现路灯的节能运行;实现
    对路灯运行电参数的采集和状态分析;实现对路灯的应急实时操作,接受终端控制器的各类事件及报警信息等功能;
    5) 电缆断线报警主控模块,联动安装在路灯供电电缆末端的电缆断线监测器,实现对电缆24小时全天候的断线监测,
    主控模块应提供通断指示灯;
    6) 主管理器应具备路灯控制箱门的开闭状态监测,并主动上报状态切换事件,支持撤防与布防功能。
  2. 区域控制器设计具备如下的技术要求:
    1) 区域控制器核心模块负责各模块(集中器模块,断线报警主控模块,回路控制模块等)之间的双向通信,并能主
    动向平台发送各类事件信息;
    2) 终端控制器集中模块采用电力线载波通信方式,支持不少于512台路灯终端控制器设备的接入;
    3) 满足《新区道路照明设施技术导则》中物联网设备的技术要求以及上海市《道路照明设施监控系统技术规程》的技术要求。

灯控制柜区域控制器设置要求

  1. 路灯控制柜内提供独立的信息化设备区域,用于区域控制器ACU的安装,物联网监控设备用电从控制箱进线主回路的隔离开关下端引出,设置独立的二次设备安全断路器; 区域控制器中的终端控制集中器模块直接基于电源供电线路实现电力线载波通信;
  2. 在控制柜中,提供路灯控制柜内设施与监控设施之间的规范接线界面;路灯控制柜内提供按图要求的接线端子排,并给出区域控制器与接线端子排对接的定义图;(详见下页的接线端子定义表和区域控制器对接的定义表)
  3. 工程设计时,应为路灯控制柜提供具备较好移动通信信号的、可固定的位置,设置区域控制器的4G天线。

路灯杆检修孔内设备安装技术要求

  1. 电缆接线端子:采用《道路照明工程建设技术规程》(DG/TJ 08-2214-2016)附录B-3的标准接线端子,实现路灯供电电缆的杆下连接;其中,对于PE用接线端子应采用3电缆型接线端子,采用粗电线接至灯杆上接地端子座上;每根灯杆应按ABC顺序选择相线和零线的接线端子,接入引出线应牢固地接入设备接线盒内的标准接线排,实现路灯取电;(详见接线端子大样图)
  2. 多功能接线盒:内含二路带指示灯的保险熔丝、具备状态指示的受控10KV 防雷模块和标准接线排,终端控制器内置安装; 多功能接线盒内提供标准的接线端子排,用于工程实施时,现场的规范接线,详细接线规范参见(多功能接线盒接线排规范接线示意图);
  3. 终端控制器(TCU):提供运行状态指示灯,安装在多功能接线盒内;
  4. 驱动电源:驱动电源放置在检修孔内上层角铁上;
  5. 照度检测器:以箱为单位,一个控制箱所管辖的路灯范围,安装照度监测装置,用于监测路灯运行的照度值和光衰变化。(通常情况下,应根据现场情况每隔200米安装照度检测器至少一套。)照度检测器安装在路灯杆离地2.5m左右位置处,面向路灯周围的空间,牢固固定,防水等级不低于IP66,并连接到设备接线盒内;接受路灯终端控制器的管理。
  6. 在每一路灯供电电缆的出线末端灯杆内,需安装一个路灯电缆断线报警监测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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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灯火阑珊处,于暗香离别时,未曾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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