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D-LD智能照明控制装置设计说明

设计依据及采用规范、标准

采用规范、标准

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

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4)《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

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6)《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7)《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

8)其它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规范标准和规定

9)本单位道路专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施工图设计图纸

产品规格 :10KVA、15KVA、20KVA、30KVA、40KVA、45KVA、50KVA、60KVA、80KVA、100KVA、120KVA、125KVA、150KVA、160KVA、180KVA、200KVA、250KVA、300KVA、315KVA、400KVA;

5照明供电系统

(1)本工程道路照明用电均为三级负荷。综合考虑供电电缆电压损失、供配电系统经济性、预留负荷以及变压器负荷率,共设置4套路灯专用箱变、1套室外照明配电箱和1座变配电房。

一期工程已实施1#和2#箱变,本次利用其预留的回路;3#和5#箱变为本次新增;4#变配电房设计见隧道分册,1M室外照明配电箱电源来自4#变配电房预留回路。箱变高压进线电源就近接城市10kV公共电网或由城市电网环网供电。户外箱式变电站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

(2)采用低压集中补偿和单灯补偿相结合的方式:每盏灯具加装电容器,补偿后灯具功率因数达到0.9以上;箱变处设置低压电容器组进行集中自动补偿,补偿后系统的功率因数达到0.92以上。

(3)供电系统按照不同用电性质(照明、广告、景观等)实现低压集中计量。

6照明配电系统

(1)道路照明供电干线选用YJV-0.6/1kV电缆,~380/220V低压供电,电源由箱式变电站供给。各灯杆处采用穿刺线夹分线,由供电干线引上至灯杆顶部灯具的分支线采用BVV-3×2.5mm2(或BVV-3×4mm2)的绝缘护套导线。为平衡三相负荷,灯具接线采用L1、L2、L3、L1、L2、L3三相跳跃式接线。

(2)每一灯杆及管线过街处均设检查井,用于穿线检修。

(3)在每一检查井内的电缆应留有0.5m长的余量。

(4)检查井内雨水采用UPVC75的排水管道按0.5%坡度就近接入雨水系统。

(5)道路照明供电干线穿PVC管在两侧人行道下埋地敷设,每回路各穿1根管。在车行道下采用玻璃钢电力护套管埋地敷设。

(6)照明管线在人行道下埋设时管顶覆土不小于0.5m,在车行道和绿地下时管顶覆土不小于0.7m。

(7)在路灯管线中预留8#铁丝,便于后期穿线。

(8)机械敷设电缆时,铜芯电缆最大允许牵引强度不宜大于70N/mm2。

(9)电缆芯线的连接采用压接,所有的电缆连接必须在检查井内完成,保护管内不得有电缆接头。

7照明控制系统及节能措施

(1)路灯控制采用光控和时控相结合的方式。前期采用SJD-LD智能照明控制装置和手动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并预留远程控制端口,以备后期统一接入路灯管理处的三遥控制系统。

采用SJD-LD智能照明控制新型节能技术,根据电力网负荷及电压波动情况,实时调节,在上半夜稳压、下半夜降压减流,节能效率为20%~40%,保证了灯具的正常工作,有效延长了灯具使用寿命。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置多个时控段,以实现不同车流量和人流量的照度要求,达到节能的目的,同时均匀度没有变化。暂定照明调光方案为:夜晚开灯至午夜12点,路灯稳压运行,平均照度约为30lx;午夜12点至早晨开灯,路灯降压减流运行,平均照度约为20lx。

该系统配备完善的远程通信接口,具备四遥功能,可供路灯管理单位远程监控。在箱变内应预留该设备的空间。

(2)采用高效节能变压器。

(3)光源采用高光效、寿命长的高光通高压钠灯。

(4)高压钠灯灯具采用节能型电感镇流器。

(5)每盏照明灯具设置无功补偿电容器,箱变低压侧设置集中无功补偿电容器组。

(6)本工程照明功率密度值满足规范要求。

8道路照明设计

(1)标准段

1)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其照明要求如下:

平均照度Eav≥30lx;

照度均匀度Emin/Eav≥0.4;

功率密度值LPD≤1.05W/m2(双向八车道)。

2)采用常规照明方式,13m单臂灯杆双侧对称布置,配 400W高压钠灯,截光型灯具,灯杆间距约30m。13m单臂灯杆臂长2.5m,灯具仰角为12°。

3) 灯具维护系数取值0.7,利用系数取值0.4,400W高压钠灯初始光通量取值141lm/W, 实际计算结果为:平均照度Eav=32.3lx,功率密度值LPD=0.95W/m2。

(2)加宽路段

1)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其照明要求如下:

平均照度Eav≥30lx;

照度均匀度Emin/Eav≥0.4;

功率密度值LPD≤1.05W/m2(双向十车道)。

2)采用中杆照明方式,15m投光式中杆灯双侧对称布置,配 2个250W高压钠灯,截光型灯具,灯杆间距约30m,详见照明平面图。

3) 灯具维护系数取值0.7,利用系数取值0.4,250W高压钠灯初始光通量取值128lm/W, 实际计算结果为:平均照度Eav=30.0lx,功率密度值LPD=0.85W/m2。

(3)立交匝道

1)道路等级为次干路,其照明要求如下:

平均照度Eav≥15lx;

照度均匀度Emin/Eav≥0.35;

功率密度值LPD≤0.85W/m2。

2)采用10m单臂灯杆单侧布置,配150W或250W高压钠灯, 截光型灯具,灯杆间距约30m。详见照明平面图。10m灯杆臂长1.5m,灯具仰角为10°。

3) 灯具维护系数取值0.7,利用系数取值0.4,高压钠灯初始光通量取值117lm/W, 实际计算结果为:平均照度Eav=17.2lx,功率密度值LPD=0.61W/m2。

(4)车行下穿通道

车行下穿通道照明灯具采用隧道型,光源采用100W高压钠灯,24h开启。灯具安装于翼脚处,单侧布置且不超出下穿道限界。灯具间距为6m或8m,平均照度为30lx。

(5)人行通道

人行通道宽4m,采用节能格栅荧光灯,灯具间距为3m,平均照度150lx。在人行下穿道靠近入口处设置专用配电箱,配电箱安装高度为1.5m,防护等级为IP55。

K1+920和K3+628人行地通道均约60m,为保证行人的安全,通道内照明灯具为24h开启。除基本照明外,还设置了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照明灯具,其应急时间不得小于90min。

跳蹬立交人行通道长均约15m,属天然光充足的短直线人行地道,故只设夜间照明,由就近手孔内的全夜灯回路电缆供电。

(6)上跨桥底

上跨桥底采用隧道型照明灯具,光源采用100W或150W高压钠灯,电源接全夜灯回路。灯具间距为10m,平均照度为30lx。     

9灯杆、灯具要求

(1)普通低杆灯采用内外壁热浸锌圆锥形钢管喷塑灯杆,其制作应符合相应行业标准。

(2)灯杆基础置于原状土上,要求地基承载力大于200kPa,如遇不良地质土层应进行地基处理。灯杆基础周围回填土应按道路人行道压实度要求处理,回填土密实度不小于95%。

按承受强台风要求,灯杆设计按50年一遇当地最大平均风速(50m/s)作受力设计。灯杆壁厚≥4mm,采用优质Q235A钢,采用氩气保护焊接,整个杆体应无任何一处漏焊,焊缝平整,无任何焊接缺陷。灯杆应为连续锥性钢结构,锥度比12∶1000,造型流畅和谐,无横向焊缝,密封灯杆并包顶端以防水气进入。杆体圆度控制在≤6.35mm,垂直度应≤2‰。

(3)普通低杆灯采用截光型灯具,外观颜色应采用当地市政委指定的颜色或建设方指定的其他颜色,其制作应符合相应行业标准。

(4)灯杆制作、安装应符合相应行业标准,并满足《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的要求。

(5)设计选用高光效高压钠灯进行照度计算,光源技术参数分别为:

400W:光通量为56500lm,光效为141lm/W,色温为2100k,寿命为28500h;

250W:光通量为32000lm,光效为128lm/W,色温为2100k,寿命为28500h;

150W:光通量为16500lm,光效为117lm/W,色温为2100k,寿命为28500h;

100W:光通量为9000lm,光效为90lm/W,色温为2100k,寿命为28500h。

(6)每盏灯的相线应装设熔断器,安装在镇流器供电的进电侧:

400W的高压钠灯可采用10A熔丝;

250W的高压钠灯可采用6A熔丝;

150W及以下的高压钠灯可采用4A熔丝。

(7)道路照明灯具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隧道型灯具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8。灯具效率不低于70%,灯具配套供应镇流器、触发器、补偿电容器等附件。镇流器的损耗不应大于光源功率的10%。

10防雷接地系统

(1)防雷系统

为防止雷电威胁,当外电进入供配电系统前和在母线上装设防雷设备,在所有电气设备进线上亦装设防雷设备,并设有相应的良好接地系统。

(2)路灯接地系统

1)本工程采用TN-S接地系统,将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雷接地联在一起,形成联合接地体,其工频实测接地电阻应≤4Ω。

2)为保证道路照明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和人身安全,采用TN-S的接地系统。N线、PE接地线与相线截面相同。PE接地线与每根灯杆的连接均在灯杆的接地螺栓处进行,灯杆金属外壳、灯具金属外壳及其它金属件也都应和接地螺栓作可靠连接。

在每条线路的首端、末端、分支处以及桥梁两头灯杆处设置接地网。接地网用-40×4镀锌扁钢作接地母线,φ25mm×2500 mm镀锌圆钢作接地极。接地网的接地电阻R≤4Ω。其余每根灯杆处PE线均作一组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用-40×4接地线与接地极可靠连接,接地极埋深-1.1m,接地电阻R≤4Ω。桥梁上PE线重复接地应利用桥梁主体内的2根截面不小于16mm2的钢筋作引下线,利用桥梁基础钢筋作接地极。桥梁上路灯基础钢筋应与桥梁主体钢筋可靠连接,接地电阻要求不大于1Ω。灯杆基础钢筋、镀锌扁钢、灯杆、基座、桥梁金属栏杆等非带电金属体均应与PE线可靠联接。

(3)地通道接地

采用TN-S接地系统,设专用PE接地线,在电缆进入配电箱处重复接地,并与结构钢筋可靠连接,接地电阻要求不大于4Ω。

(4)箱式变电站接地系统

箱式变电站接地装置采用钢管接地极SC50 L=2.5m,上端部埋深0.8m,水平间距不小于5m,接地极连接扁钢-50*5,要求实测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5)相邻金属桥架等电位联接

相邻金属桥架应采用等电位联接,采用专用铜芯线跨接相邻金属体,保证人员同时触及时无故障电压差,确保用电安全。

(6)城市道路照明电气设备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保护接地:

①变压器、配电柜(箱、屏)等的金属底座、外壳和金属门;

②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及靠近带电部位的金属遮拦;

③电力电缆的金属铠装、接线盒和保护管;

④钢灯杆、金属灯座、I类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

⑤其它因绝缘破坏可能使其带电的外露导体。

11注意事项

(1)箱变及其基础由成套厂配套设计,其制作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其安装应符合《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

(2)手孔井盖、照明灯杆的检修门及路灯箱变等均应设置需使用专用工具开启的闭锁防盗装置。

(3)所有电气设备应选用国家现行的技术可靠的产品,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4)本设计选型的材料和元器件及其规格型号仅供参考,不作为订货依据,但需满足性能、规格和参数,并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认证和产品合格书即可,本设计不指定品牌和厂家。

灯杆和灯具由业主根据设计所提技术参数要求进行选择,路灯基础及其预埋件应与选用灯杆尺寸配套。

(5)接地线与接地螺栓之间采用BV-25接地线连接,接地线与接地极之间采用锁口连接。

(6)本工程工程量计算中,每处重复接地接地极按1根计,每处接地网接地极按4根计,实际施工中根据土质情况作增减,必须满足工频实测接地电阻应≤4Ω的要求。

(7)图中未尽事宜,应参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规范执行,施工中若有问题可与设计、业主协商解决,工程施工应符合《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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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灯火阑珊处,于暗香离别时,未曾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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